图片名称

公告:KS/ZB-ZALH-GC-170516170万吨/年甲醇脱盐水系统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与编号:科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170万吨/年甲醇脱盐水系统安装工程

  编号:KS/ZB-ZALH-GC-170516

  一、项目概况

  科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170万吨/年甲醇脱盐水系统安装工程,此项目已立项通过,科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公司相关采购监督管理的规定,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服务采用邀请招标。

  施工地点:安徽淮南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长期在电力及化工行业水处理工程安装、调试的工作经验,并具有二级机电安装资质及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装资质,有高中压柜安装、调试资质,焊工证要求为质量监督局及国家安监局备案焊工证并经过现场建设方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及其他安装资质。投标方必须配备符合中安系项目规定的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安全员、资料员等,且投标方投标文件相关人员为现场实际管理人员。

  三、工作范围

  该项目为停工后复建项目,投标报价建立在投标方对现场情况已熟知,报价应充分考虑现场所有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对已安装内容的消缺、因停工对现场设备材料造成的所有缺陷的消除,现场所有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整理等。

  目前现场工艺设备部分除部分管道未到场外,所有设备材料已经在现场堆放;电气热控部分材料除接地、穿线预埋、镀锌型钢外均未发货。

  现场已完成工作量见已做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为脱盐水系统、酸碱间系统、透平冷凝水处理系统、工艺冷凝水处理系统红线1米范围内除已做工程量外所有工艺、热工、仪表、电气、视频监控、火灾报警、综合布线等的接货卸货、保管、安装、校验、校准、调整、油漆、保温、填料膜元件装填、规范及业主要求的检验检测、单体调试、联合调试配合、配合启动试运及性能测试、施工资料制作报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此的整个水处理工程合理推断的相关安装、调试、消除缺陷、施工资料制作报批,所有设备物资的接货、卸货、保管、仓储、二次搬运等工作量,以及执行其它所有为安装合同装置而需要的辅助行为。施工现场用水、电费自理。

  本工程除由招标方明确供应的物资(详见招标书 发包人所供设备清单)外,其他安装、调试中必需的安装、调试材料由中标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泵的润滑油、垫铁、螺栓垫片(招标方提供清单及要求)、电气热控安装辅材,除碳钢管其余管道及设备底漆均已在制造厂家完成,部分设备及衬塑管道需现场补刷一遍面漆、面漆提供并涂刷、碳钢管现场除锈、保温及材料、膜壳清洗及工具、施工人员劳保及保险费、所有膜元件的安装、设备挂牌、施工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未出图的小口径管道安装、胶水、焊条、焊丝、焊接用电、用气。

  四、工期要求

  2017年6月1日(暂定、从人员进场开始计算)~2017年9月1日完成系统内所有安装工作,具备调试条件;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调试、扫尾、验收等工作,系统具备投运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 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时间

  1.获取资料时间: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19日(节假日除外)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23日9:00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发送(报名单位请在电子邮件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相关公司简介、招标文件号)

  4.电子邮箱地址:kshbzb@163.com 联系电话:025-57155288(招标办)

  七、答疑及踏勘现场

  1. 本招标工程不举行专场答疑会。投标人如有质疑(含电子版),需书面提交,招标方采用书面方式澄清和解答。

  2.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5月22日16:00时前

  传真:025-57155268

  3.踏勘现场:投标方可根据自已需要,自行勘察,费用自理。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20000元)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银行转账至公司指定账户

  科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池支行

  账号:3201231201201000034357

  行号:314301006192

  2.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投标人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

  2.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

  2.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

  2.4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扰乱招投标秩序;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5月23日下午9:30时

  2.开标地点:紫东国际创意园D2栋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科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